先说说我理解的自由和规则的关系吧。所谓自由,即为孩子生命发展的自由,而非行为上的完全自由,对于当下还不能给予孩子的自由就需要引入规则。如果用辩证法来看,他们既是矛盾又是统一的。
自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表达情绪的自由(高兴、愉悦、分享、忧伤、失意、生气、愤怒等)
2、身体和技能发展的自由(儿童要照自己的发展进度所表现出应有的状态,不是被要求按成人的意象去发展自己)
3、工作的自由(6岁以前主要是指玩的自由,比如选择玩的材料、玩的方式、玩的时间等等)
先说简单的,我理解得行为(身体)的自由。
我的理解是在什么时候给予自由,在什么时候给予限制,这是需要父母费心思量的,并且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要随时调整,而不是一成不变的。那么关键的问题就在于父母要智慧地甄别哪些是需要限制的行为,而哪些是需要保护的会引发孩子探索及发展的行为。
对于那些受限制的行为,我们就需要通过制定规则的方式,避免孩子发生危险或者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我的做法是:只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伤害环境(道德范畴),就都放手给她自由,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保护好孩子的安全。感觉这么说好枯燥啊,也是老调儿重谈,可能大家得耐着性子看,不过确实是我反复学习和思考得出的结论。还是举些具体的例子来说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