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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莫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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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发表于 2012-1-3 14:46:54 |只看该作者
在国外的五年,陈皖一心带女儿、做家务,帮宋建华应付处理一些杂事,日子过得飞快。宋建华拿到博士学位的时 ...
莫兰 发表于 2012-1-3 14:15


一下子等到这么多,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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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发表于 2012-1-3 14:28:55 |只看该作者
我挑点刺吧:一号女主秀秀长得什么样,我还很模糊,二号女主和女配,我印象很深刻。特别是女配,在我印象中更清晰,仿佛就在眼前。
书香 发表于 2011-12-29 18:29


在我想象中,秀秀就是那种最平凡的女孩,往哪一站,就像一滴水融入大海一样,没有太明显的特征。而且这篇小说多少有点从秀秀的视角来写,所以就没有多写她的外表。
你说的女配应该是郑爱秋,秀秀看到她很是惊艳,所以就写了几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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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发表于 2012-1-3 14:15:14 |只看该作者
在国外的五年,陈皖一心带女儿、做家务,帮宋建华应付处理一些杂事,日子过得飞快。宋建华拿到博士学位的时候,女儿已经五岁,不再像小时候那样需要妈妈付出那么多精力。李皖内心其实希望留在国外,宋建华去工作,她继续去读新闻,但宋建华是独子,最后还是决定回国。他在大学里谋了一份教职,陈皖继续做全职太太,但她渐渐感到一种深切的无聊,虽然三十岁不到,有时竟觉得自己一辈子没有什么盼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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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发表于 2012-1-3 14:14:27 |只看该作者
宋建华毕业之后,在一个小报做得无聊颓废之极,李皖鼓励他去国外自费攻读建筑学硕士,又说服他父母支持他。本来读新闻是宋建华母亲的愿望,而他的父亲则希望他继承父业去做生意,陈皖去和他父母谈,分析宋建华的长处和短处给他们听,她太了解宋建华,对他的天赋太有信心,他的父母也被她打动。宋建华确实天资聪颖,大学没有学过数学、物理之类的课,却很快补上,顺利拿到学位,又申请到一个名牌学校的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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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发表于 2012-1-3 14:14:08 |只看该作者
宋建华很有几何分析和设计方面的天分,不管多么复杂的结构,他能够化繁为简,三下两下就准确地画在纸上。他对于物体的形状、质感,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也有一种天赋般的感知。但新闻实在不是他的特长,对于社会热点和人群心理,他简直迟钝极了。也许正因为这些特点,当初他凭着直觉就知道陈皖是什么样的人,无需求证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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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发表于 2012-1-3 14:13:28 |只看该作者
她和宋建华在同一个班,两人本来就有不少交往,那之后彼此更多了一份特别的感觉。陈皖感激他懂得自己,他也渐渐看到陈皖高傲外表下的纯真质朴。宋建华高大帅气,陈皖天生丽质,在加上曾有英雄救美的那一出,周围的人都把他们看作天生一对,经常拿他们善意起哄,渐渐的,他们也就真的走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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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发表于 2012-1-3 14:13:17 |只看该作者
那天下午,她在教学楼外面遇到宋建华,两人竟有些尴尬。面对那些说她闲言碎语的人,她可以高傲地抬着头,不屑作任何反击,但面对这个为了在众人面前保护她,鼻子差点被打歪的人,她却欲言又止,说不出话来。宋建华也脸红得只想逃走。后来还是陈皖追上他,对他说谢谢,他却像做了错事一样不知如何应答。
沉默片刻,她说:“他们说的,不是真的。”
“我当然知道。”宋建华抬头看着她,他有一双清澈的,孩子一样的眼睛。
在那样一双眼睛的注视下,陈皖只觉得满腹的委屈都要化作眼泪。她赶紧匆匆说再见,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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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发表于 2012-1-3 14:13:08 |只看该作者
更可笑的是,和邻居家男孩分手之后,她对周围男生沉默的拒绝,竟引起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流言蜚语,大概是说她有什么可清高的,恋爱都谈过几次了。有一天同宿舍的人在议论着一些什么,她走进去,她们就沉默下来。她问是怎么回事,快嘴的老三终于忍不住告诉了她,原来他们班宋建华在宿舍楼水房里听到几个高年级男生在说关于她的无聊话,和他们打了一架,打得鼻血长流,衣服都撕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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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发表于 2012-1-3 14:12:50 |只看该作者
邻居家的男孩应该知道陈皖是什么样的女孩,可是当自己的母亲骂她是“妖精”的时候,他却不能维护她,陈皖甚至觉得,他对她的态度有了微妙的变化,只是由于性格优柔寡断,不知如何处理,才继续和她来往着。她不由庆幸即使是在恋爱最甜蜜的时候,他们也不过是手拉手,否则不正好验证了别人的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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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发表于 2012-1-3 14:10:53 |只看该作者
那时候,陈皖打定了主意要和邻居家的男骇分手。虽然男孩吞吞吐吐不说母亲为何不同意,但陈皖不知从哪里听到传闻,说男孩的父亲曾经喜欢自己的妈妈,所以男孩的母亲坚决不同意儿子和陈皖在一起,说她们一家都是妖精。
陈皖这时才意识到,这些年妈妈背负了多大的压力。陈皖的妈妈长得漂亮,总是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她在广播站工作,声音清脆好听。在那个年代的小镇子上,这样的女人是会招来闲言碎语的。陈皖隐约记得小时候,街上的男孩对她齐声念诵一首长长的顺口溜,她听不懂,只知道不是什么好意思,后来妈妈走过来,男孩们一轰而散。妈妈从来不对陈皖说这些,她不要她知道这些,只鼓励她好好读书,告诉她外面的世界如何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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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发表于 2012-1-3 14:10:42 |只看该作者
那天晚上,秀秀仿佛又回到了和陈皖秉烛夜谈的少女时代。秀秀一直不知道,原来陈皖的心里埋着那么多无法倾诉、不愿倾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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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发表于 2012-1-3 14:10:28 |只看该作者
一回家,秀秀便在厨房里忙碌起来,打算做个简单的拌面。
李皖看了看秀秀书架上的书,然后走过来,靠着厨房门说:“我和宋建华离婚了。”
秀秀停下手中的事情,瞪大眼睛看着她,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
她这才意识到,和以前相比,陈皖这一次有些过于安静了,她还以为是嘉一不在身边的缘故呢。
“我发现我还是蛮难过的,想找人聊一聊,所以就找你来了。”陈皖耸耸肩,自嘲地苦笑一下,“看来离婚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秀秀一边用毛巾擦干手,一边走过去,不知该说什么。
“没事,都过去了,等晚上我慢慢跟你聊。天哪,我们多少年没有好好聊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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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发表于 2012-1-3 14:10:00 |只看该作者
那天是周五,她们约好在秀秀办公室附近的城铁站见面,然后一起回秀秀的住处,晚上李皖就住在秀秀那里。
李皖穿着特别朴素的风衣、长裤和平底鞋,头发剪得短短的。
她打量着秀秀新烫的头发,说:“真好,把你清秀温柔的气质全部衬托出来了。”
但秀秀总觉得,在李皖身边,谁都不配说“气质”两个字。
俩人一路聊着,李皖询问着秀秀的各种情况,秀秀问起嘉一和宋建华,她也简单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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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发表于 2012-1-3 14:09:32 |只看该作者
12.
送走郑爱秋之后,秀秀觉得诺大一个北京城似乎空了很多。
但没过几天,李皖就打来电话,说她在北京,想和秀秀见面聊聊。
“太好了!嘉一呢?是不是和你一起?”秀秀问。
在秀秀的印象里,嘉一就像李皖的小尾巴,李皖到哪里,都会把嘉一带到哪里。
“嘉一已经上一年级了,晚上她奶奶接她,这次我一个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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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发表于 2012-1-3 14:08:52 |只看该作者
回老家之前,郑爱秋问秀秀,她和丛峰之间进展得怎样了。
秀秀坦率告知,她很喜欢丛峰,感觉丛峰也很喜欢她,但他们之间就像上世纪初恋的中学生那样保持着一种“牵手前”关系。
秀秀记得,那一次,丛峰在电话里说,他在上海,晚上八点回北京就来找她。
九点钟的时候,丛峰在秀秀家楼下等她。
那是他们第一次在非周末的时间见面。
丛峰把她带到附近一个咖啡馆里,听她讲完那两天发生的所有事情,秀秀讲到郑爱秋打李辉,李辉流眼泪,郑爱秋也大哭,不禁又伤感起来。
丛峰伸出手来,似乎很想摸摸她的脑袋安慰她一下,但还是硬生生缩了回去。为了掩饰,摸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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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发表于 2012-1-3 14:08:43 |只看该作者
那年秋天,李辉把北京的房子卖掉,带着郑爱秋回了老家的县城,其实已经不是县城,而是一个蛮繁华的地级市了。他们买了一栋漂亮的别墅,李辉在一个效益很好的企业里做财务主管,薪水不低,工作清闲,郑爱秋逼着他每周去打篮球、爬山、游泳……郑爱秋自己本来是师范毕业,便在当地小学找了一份语文老师的工作。过了两年,他们的儿子出生了,不过这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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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发表于 2012-1-3 14:08:35 |只看该作者
过了几天,秀秀也在地铁站看到了那对盲人夫妇。
她仔细地看着他们。
他们看不见,但他们用自己的整个身体,用所有的感官在辨别方向。
他们走得慢,但不慌张。
秀秀想,也许,他们并不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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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发表于 2012-1-3 14:08:26 |只看该作者
“傻秀秀,别难过!”郑爱秋摸摸她的手臂说,“人活着,不过就是往前闯,遇到什么都得过去。小时候,有一次我和其他几个小孩一起走夜路,从坟地边过,她们都怕得要死,我说,那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自己的脚步声吗?后来我妈骂我痴人胆大。我就是一个痴人,一个傻子,所以哪都敢去。别说李辉了,就是让我当总统夫人,没准我都能搞定。所以,别替我难过。”
秀秀知道郑爱秋不过是要安慰她,但还是禁不住破涕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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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发表于 2012-1-3 14:08:16 |只看该作者
“我能理解你说的。不过,也许,爱,没有那么简单,没有那么绝对……”
“有一天,我在地铁站,看到一对盲人夫妻,牵着一根竹竿,慢慢地往前走。我忽然就觉得好难过。有多少夫妻不都是这样吗?就是那么盲目地牵绊在一起,爱也爱得盲目,恨也恨得盲目,吵也吵得盲目,分手也分得盲目……”
“爱秋姐,你说的,让我好难过……我觉得我的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秀秀觉得自己好想大哭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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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发表于 2012-1-3 14:08:07 |只看该作者
秀秀犹豫了一下,继续说下去:“我觉得李辉从来没有机会过青春期的,他那么小就承担那么多的责任,在社会上寻找自己的位置,没有人可以让他去叛逆。现在,他在你这里也许找到了那种安全感,所以……”
郑爱秋沉默了半天才开口。
“秀秀,你说的我有一点点理解,但是……你知道吗,我们现在在一起,真的只是因为彼此都还有点割舍不下,以前那种爱的感觉,已经没有了。现在好像就是一种习惯,毕竟从恋爱到现在也有六七年了。我不知道什么是爱,也不知道他哪天会不会又出轨。甚至我自己,我都没有把握,也许有一天我真的遇到一个让我动心的,我也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就像有一段时间,李辉整天打游戏,好像只有通过那么强烈的刺激,才能感觉到自己……所以,我现在觉得,这都是人之常情,我不怪他了,但也不爱了……你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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